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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资讯] @扬州人,最高30万!以下这些类型房屋举报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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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人,最高30万!以下这些类型房屋举报有奖!

发表于 2022-5-11 11:48:41 来自 扬州资讯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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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12时24分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导致20多人被困、39人失联。至5月6日现场搜救工作结束,事故现场被困、失联人员已全部找到,共救出10人,遇难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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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吸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及时发现并整治全市用作生产经营或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问题隐患,全力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扬州市现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具体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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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举报范围

扬州市行政区域内用作生产经营或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重点针对用作经营性质的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以及“厂中厂”、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人员密集型场所等。

02  举报方式

24小时举报受理电话:12345、12350。

03  举报内容

(一)重大安全隐患

1.房屋有明显倾斜;

2.房屋墙体出现明显竖向或斜向裂缝,墙与墙之间出现明显分离;

3.梁、柱、板等承重构件混凝土保护层大面积剥落;

4.房屋顶棚或阳台、雨棚等存在明显破损、变形;

5.木梁、木柱、木屋架等木构件发生明显的倾斜变形,或出现大面积的腐朽、虫蛀情况;

6.经鉴定为C、D级危房仍用作生产经营或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7.超出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经营性或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二)违法违规行为

1.未取得相关许可违规建设或擅自加层的自建房;

2.擅自拆改房屋基础、柱、梁、板、墙等承重结构;

3.擅自开挖建筑底层地面或降低原有室内地坪标高;

4.擅自浇筑房屋室内夹二层(俗称假二层);

5.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用作生产经营或涉及公共安全的;

6.擅自分割群租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04  举报奖励

举报事项为属地和相关部门尚未发现,后经查证属实的,由具体举报查办部门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对举报人给予500-1000元信息奖励。涉及行政处罚的,奖励行政处罚金额的15%,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多人多次举报同一问题或者多人多次举报同一建筑不同问题的,经核查,给予第一个做出有效举报的实名举报人奖励。未尽事宜参照《扬州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执行。
郑重承诺

我们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采取严密措施,确保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信息的安全。

扬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7日

来源:名城扬州网
责任编辑:房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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