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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批复!涉及扬州这2个地块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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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批复!涉及扬州这2个地块的征收!

发表于 2023-2-27 09:37:38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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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这些地方要征地啦!
涉及送桥、三垛
快看看你家被划到了吗?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高邮市少游换流站项目
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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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邮市少游换流站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扬府发〔2022〕1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高邮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三垛镇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4.4720公顷(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4720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4720公顷;征收土地4.4720公顷。
二、同意高邮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高邮市少游换流站项目建设。
三、你市要督促高邮市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你市要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2023年2月3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
高邮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2022年度第1306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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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人民政府:
      你市《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高邮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306批实施方案的请示》(邮政发〔2022〕173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05号)相关规定,由扬州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高邮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306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送桥镇。其中拆旧区复垦使用2019年度挂钩复垦项目形成的新增农用地15.2455公顷(含耕地15.0611公顷);建新区涉及送桥镇神居山村、常集村、邵庄村、槽坊村。建新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3.7202公顷:农用地12.7984公顷(其中耕地10.9261公顷),未利用地0.9218公顷。
二、同意将送桥镇神居山村0.1679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其中农用地0.1215公顷,建设用地0.0464公顷。
三、你市要强化建新区用地管理,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确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杜绝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
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补偿安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按照规定充分听取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意见,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财产权和收益权。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如发现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将责令停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六、请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完成备案工作。同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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