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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扬州全面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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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扬州全面禁用!

发表于 2023-11-20 08:38:38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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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买菜的市民

可能会有这样的体会

在市场上买肉、买生鲜

挑选的时候看着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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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一看却发现并不“养眼”

为什么新鲜度前后会有如此大的变化?

那是因为商家给食材开了“美颜灯”

也就是所谓的生鲜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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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

全面禁用“生鲜灯”

针对“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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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12月1日起,经营者仍然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有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处罚。

许多人对商家使用“生鲜灯”来改变食品的外观感到不满。认为商家的行为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手段,违反了信任和诚信的原则。而监管部门的新规定则对此进行了明确禁止,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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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场正全面取缔“生鲜灯”

11月2日,市委、市政府

推出的大型融媒体问政节目

《政事面对面》第三期节目中

也有监督员代表

提出农贸市场内的“生鲜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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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扬州市区多家农贸市场正在全面取缔“生鲜灯”。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连日来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生鲜灯”使用排查治理,不少商家已经撤掉了“生鲜灯”,换为普通白光LED灯,让肉菜海鲜“素颜”上市。

玉器街农贸市场全面取缔了“生鲜灯”,并且对市场内的光源进行了改造,目前正处于调试阶段。

瘦西湖农贸市场内,这里的“生鲜灯”也已被普通照明灯具所取代。相比较于过去,在LED灯照射下,肉质色泽和自然光下基本无异,更为自然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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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市场监管局瘦西湖分局副局长刘剑介绍,前期他们对农贸市场进行了宣传,从本月初起,瘦西湖农贸市场启动“生鲜灯”更换工作,在多种灯具中照明比对,选取市面上常见的几种光源,用猪肉和果蔬作为样品,在不同光源下逐一对比,最后选择中性光作为市场内的照明光。

据悉,在市市场监管局指导下,中心城区60个农贸市场506个摊位,共需更换不符合标准的生鲜灯1050只,目前工作正在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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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市场监管局还发布提醒,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大型商超经营者等要统一督促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所有在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固定场所销售畜禽肉类、果蔬类、海鲜类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要对在用的照明灯具进行自查,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一律停用并更换灯具。

“生鲜灯”小科普

那么什么是生鲜灯?

对食品安全是否有影响呢?

不少市民朋友也有疑惑

↓↓↓

什么是生鲜灯?

生鲜灯,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让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灯具,近年来在各大商店超市、生鲜市场上运用相当普遍。

生鲜灯为何泛滥?

生鲜灯的工作原理是利用不同颜色的光源来突出或掩盖食品的色泽和感官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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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色生鲜灯可让肉类看起来更红润;

2、蓝色生鲜灯可让海鲜看起来更活跃;

3、绿色生鲜灯可让蔬菜看起来更新鲜;

4、黄色生鲜灯可以让烘焙食品看起来更诱人。

生鲜灯会影响食品质量吗?

对于食品安全来说,生鲜灯本身不会对食品造成直接的危害,因为它是一种冷光源,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败或者影响其质量。但如果商家利用生鲜灯掩盖食品的真实情况,消费者被生鲜灯误导,购买了不新鲜或不合格的商品,就可能损害自身的利益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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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

除了食品安全方面有所调整外

电价方面也有所调整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江苏出台优化充电桩分时电价新政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28条”),推动我省经济运行持续转好和实现经济量增质升。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8条”提出,对居民小区内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等支持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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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省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省现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进行优化和完善,政策包括严格执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政府定价和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商服务费收费行为两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有五个亮点:

1.新增公共充换电设施

新增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与居民住宅小区内服务全体业主的公共设施用电一样,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同时,执行分时电价。

2.居民住宅家庭

优化居民住宅小区、居民住宅家庭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中设置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分时电价的时段划分。将峰期优化为7:00-11:00、13:00-22:00,谷期优化为11:00-13:00、22:00-次日7:00,峰期、谷期电价在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基础上,分别上浮0.03元/千瓦时和下浮0.17元/千瓦时。

以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的充换电设施为例,高峰时段充电的电价为0.5783元/千瓦时,低谷时段充电的电价为0.3783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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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延长政策执行时间

延长工商业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政策的执行时间至2030年前。

4.自主选择分时电价

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商或场所业主,可结合自身充电特性,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以引导电动汽车用户广泛参与有序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充电成本。

分时电价时段划分,与工业用户相同(具体为:高峰时段8:00-11:00、17:00-22:00,平时段11:00-17:00、22:00-24:00,低谷时段0:00-8:00);

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参照工业用户执行(具体为: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的,高峰电价为平段电价上浮71.96%,低谷电价为平段电价下浮58.15%;执行工商业单一制电价的,高峰电价为平段电价上浮67.19%,低谷电价为平段电价下浮54.82%)。

以2023年8月电网企业代理1-10(20)千伏两部制工商业用户购电的电价为例,高峰时段充电的电价为1.1526元/千瓦时,平段充电的电价为0.6703元/千瓦时,低谷时段充电的电价为0.280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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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出引导建议

提倡引导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商基于弥补成本、合理收益制定服务费用,向用户收取服务费用时,要与电费分开,分别列示,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费用、电费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鼓励对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优惠。

因涉及电表更换和电费结算系统调整,上述政策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我委已在《通知》中明确要求省电力公司将政策提前告知相关用户,并加快开展计量采集设备和电费结算系统的调整工作,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老百姓的事,无小事

取缔“生鲜灯”的举措

实实在在保护了我们的“菜篮子”

优化充电桩分时电价也十分合理

对于这些好消息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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